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室: 接市教委通知,今年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时间在2010年9月1日—10日,由于时间短,我校办理人员较多,为了有效完成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9月1日—9月5日 以部门为单位统计需要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数和姓名,发送至人事处郑小义处,截至时间为9月5日上午12点前。 二、9月5日—9月10日,以部门为单位收集电子照片(部门收齐后发到郑小义的QQ邮箱:29455130@qq.com);纸质照片部门收齐后交到人事处(照片背面注明部门和姓名);体检表部门收齐后交到人事处; 三、9月10日前用电子表格形式将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填写完整打印后交人事处; 四、9.10日—9.15日前在网上系统输入资料、审核、公示。 五、相关资料说明(如果因自己原因造成高校教师资格证无法办理,责任自负)。 (一)申请人员提交以下材料: 1.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含思想品德鉴定表)一式两份;(此两表可以采取在电子文档填写好后用16K纸打印。) 2.身份证复印件(同时交验原件); 3.学历证书复印件(同时交验原件);(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) 4.《教育学》、《心理学》课程成绩合格证书(即《岗前培训合格证》)(同时交验原件); 5.《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》(原件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表,有效期为1年); 6.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(同时交验原件)(普通话证书不能过期)。 (三)电子照片一张(在办理时按照114像素(宽)×156像素(高),文件小于19kb的格式文件名为[部门+姓名]) 六、注意事项: 1.请认真看一下已有的相关文件和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填写说明); 2.申请的任教学科先不要填写,到时在开通的报名系统中进行选择后再填写; 3.照片三张(一张一寸,两张两寸),照片用红色底色,不要遮住耳朵,不要使用大头贴相片照;
联系人:何老师 49578588
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